中評社台北4月25日電/政論家趙少康今天在台灣蘋果日報撰文說,我尊敬林義雄先生反對興建核四的立場,但我反對林義雄以傷害自己身體的方式反對核四,是否支持核電不是對錯的問題,而是一種價值判斷和生活方式的選擇,有的人覺得命比電重要,有的人覺得錢比命重要,有的人寧願多付錢使用再生能源,有的人要他多付一點電費他就要跟你拚命。
推給人民公投決定
我一向懷疑台電算電價的方式,我認為台電低估了核電廠除役及核廢料終極處理的費用,所以核電不像台電說的那麼便宜,但我也相信不用核電,電價一定會漲,只是漲多漲少而已,就像日本為了進口核電替代能源,已經從貿易順差變成了逆差國家3年,光是去年就逆差了1300多億美元,我從30年前反對核電,我準備接受負擔高的電價,但我也尊重付不起或不願多付的人,支不支持核電也可能成為所得階級的問題。
馬政府顯然陷入進退維谷的困境,核四廠經過陳水扁停建的折騰,一定潛藏很多問題,誰也不能保證絕無顧慮,如果完成並發電,萬一未來出現危機,馬英九難辭其咎,但如果廢棄不用,若干年後真的電不夠用,又會被罵沒有遠見、魄力,所以乾脆推給公投,由人民自己決定,反正民主政治就是“自作自受”的制度,自己選擇自己承受結果。
現在的公投制度因為門檻高,被謔稱為“鳥籠公投”,但“鳥籠公投”也正是民進黨當時提案通過的,有什麼好抱怨的?這麼重要的法案,卻又有漏洞巧門,被陳水扁利用巧門推動“防禦性公投”,而且以“公投綁大選”造勢動員,以為挾大選有七、八成的高投票率一定可以衝破五成的門檻,誰知我也利用了《公投法》的巧門,發動“反公投”─“拒領公投票”,就算有七成人參加大選投票,只要有三成加一票不領公投票,公投就達不到門檻通不過了,所以過去的六個公投投票都跨不過門檻,這只能怪自己學藝不精、思慮不密,有什麼好東怪西怪的?
涉統獨維持高門檻
為了解決門檻問題,我建議可以把公投分為兩類,凡是牽涉統獨或“國家”前途、政治體制的問題,應維持現行《公投法》高門檻規定,以免少數人決定了多數人的前途命運,但如果只是公共政策的問題,我認為可適度降低門檻,如降為全體選民的40%或三分之一,用直接民主彌補代議民主之不足,如服貿協議,大家既然不相信“立法院”,又具有一定敏感性,乾脆由公投決定,誰也沒有話說,選民也要學習為自己的決定負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