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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育昇特別質詢陳水扁是否能擔任政黨負責人。(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台北1月14日電(記者 黃筱筠)“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4日審查《政黨法》草案,民進黨將焦點鎖定國民黨黨產問題,排案審查的主席、國民黨“立委”吳育昇則強調,他態度很開放,認為要審就要審,《政黨法》又不是只有黨產,是規定目前的264個政黨。“內政部長”陳威仁面對吳詢問,也指出根據此草案若立法通過,貪污犯罪刑確定者,不能擔任政黨負責人。
陳水扁之前在獄中曾傳出可能組黨的消息。但根據目前《政黨法》草案規定,政黨負責人不得有,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曾犯貪污罪,經判刑確定;受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等等。因此若此草案《政黨法》立法通過,扁將不能成為政黨負責人。
吳育昇詢問,陳水扁是否可以擔任政黨的負責人,陳威仁表示,不行。根據現在草案,就是有判刑確定者不能擔任政黨負責人。吳一聽到陳這樣說,“這一條我很肯定,這樣才能防止貪污風氣,否則有可能有人會成立貪污黨”。
吳育昇也強調,目前“內政部”所提草案和民進黨版本修法都認為,政黨補助款需最近一次選舉得票率超過5%。他認為可以調降到4%到3%的門檻。但陳威仁則說,補助門檻可以下降有利小黨發展,但不能降太低,若是訂在1%門檻,上屆“立委”選舉時,有一個健保免費聯盟就過1%,加上現在組政黨只要30個人,是否符合推動民主精神要深思熟慮。
吳育昇也表示,民進黨執政八年非常積極處理國民黨黨產,他很肯定。但是現在也都還在處理,並沒有因為國民黨執政就沒處理,他也認同,回到法律是最客觀的處理過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