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也通過交接條例的主管機關為“中選會”,將負責編列“總統”、“副總統”當選人辦公室的預算。至於“總統”應移交事項、“總統”、“副總統”當選人“與聞國政”規定及交接期間人事凍結,司委會已於3月21、24日會議完成條文審查。
至於交接期間的人事凍結,“總統”及各機關首長於交接期間,不得任用、遷調或核定公務人員、陸海空軍上校以上軍官,以及公營事業與泛公股事業之負責人,但不包括董監事屆期改選。因適用範圍大,條文設有彈性規定,包括上校以上軍官、駐外人員之任用或遷調,必要時,不受上述規定限制;另外,考試及格的新進人員,其分發任用也不受此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