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5月2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前“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貪污案,今天偵查終結,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名,對林錫山在內等13人提起公訴;至於是否涉其他貪污犯行,檢方已分案偵辦。
中央社報道,檢調查出,林錫山主導辦理的多起電腦軟硬體設備招標案,涉收賄新台幣上千萬元後洩漏底價,包庇讓網遠科技公司取得採購標案,全案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罪嫌偵辦。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月間展開搜索、約談行動。
檢方將林錫山、林錫山妻子劉馨蔚、“立法院”秘書室科長陳亮吟、“立法院”資訊處前處長陳露生、科長高振源、王文龍、承辦員蘇百惠、分析師蔡望怡、秘書蔡檳全;網遠科技負責人李保承、業務經理林明玉、登記負責人蕭月妮、會計蕭月如等13人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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