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5月24日電/蔡英文在就職演說中的兩岸關係部份,提出過去沒有講過的“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處理兩岸事務”。成為一些人士進行正面解讀的根據。
中央日報網路報文章指出,例如認為“憲法”既然是“一個中國”的“憲法”,等於蔡英文間接承認“一個中國”;“憲法”修正條文載明當前為“國家統一前”狀態,所以蔡不排除兩岸統一的選項;兩岸條例是以“一國兩區”定位兩岸關係,所以蔡默認了此一定位。簡而言之,蔡英文雖未講出“九二共識”,但已接受其實質內涵。
如果蔡英文真有這些誠意,對兩岸關係、台海局勢當然都有極大助益,然而,事實卻未必如此。蔡英文的就職誓詞開頭即為“餘必遵守憲法”,沒有唸出這一句,就不能完成就職,既然唸了,那麼在演說中再講一次又何妨?
如能被大陸解讀為她間接承認“一中”“憲法”,何樂不為?這又如何能證明她改變了自己講過的“我的中華民國不包括長江、黃河”?“憲法”還明文規定教育文化應發展“民族精神”,蔡政府卻在上台後的第一時間,就宣佈廢止原國民黨政府符合民族精神的高中歷史課綱。
所謂依據兩岸條例,試問,如果蔡英文不講出這一句,那麼民進黨政府的兩岸事務要依據什麼法律呢?依法行政,除了兩岸條例之外無它。既然做都得做,那麼講一下又何妨呢?如能被大陸解讀為沒有悖離“一國兩區”,從而緩和兩岸關係,無異是無本生意,只賺不賠。
蔡英文出任的是“中華民國總統”,但其演說中,只出現五次“中華民國”,另出現了41次台灣、13次“這個國家”。又她於一月十六日的當選感言,一次也沒有講過“中華民國”,二十多次提出台灣,六次稱“這個國家”、一次稱“台灣是一個國家”。這些反映的是什麼心態呢?對兩岸關係又有多少正面意義呢?
原汁原味、依循“憲法”的“中華民國”才是兩岸關係的資產,如果欲以既有國號作為“台獨”的殼,台海局勢即不可能和平穩定。蔡英文、民進黨都應為人民福祉,有理、有節地尋求與大陸建立政治互信。廢止課綱即為負面行動,民進黨更在“立法院”推動修改公民投票法,欲將領土變更列入公投議題。此皆抵銷了蔡英文口中的“憲法”、兩岸條例的誠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