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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領土變更不列公投 獨派:對蔡英文很失望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2-31 00:28:14


張葉森。( 中評社 吳政峯攝)
  中評社台北12月31日電(記者 吳政峯)“立法院”日前初審通過《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綠委原提案將“領土變更案之複決”納入公投範圍,藍委一改過去反對態度轉為支持。12月9日藍委要求《公投法》修正案逕付二讀,綠委卻逆轉態度,擋下二讀。本土社團台灣社長張葉森接受中評社訪問表示,民進黨“立委”與蔡英文都沒有把這些看成是很積極的事情來處理。“我們對蔡英文很失望!”

  台灣的公投法在2003年扁政府時期立法完成,當時是國民黨“立委”人數多於民進黨的朝小野大局面,公投門檻訂定高門檻,投票時採取雙二一制 ( 選舉人總數1/2投票、贊成票數超過1/2制度 ) ,尤其投票人數要到達投票總人數的一半,被戲稱為“鳥籠公投”,台灣史上3次6案的公投通通卡在這一關。因此本土團體質疑人民作主是玩假的,補正公投修法聲浪從沒停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2月15日排審《公民投票法》,藍綠陣營已達成協議的公投議題,包括,將公投年齡降至18歲、刪除公投審議委員會,將“全國”性公投主管機關訂為“中央選舉委員會”、通過門檻只要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同意票達總選舉人數的1/4即為通過,公投遇選舉應同日舉行,避免浪費社會資源等。

  不過,針對“領土變更複決”議題之公投,藍綠爭論不斷,沒有凝聚共識,藍委黃昭順表示支持,“國民黨選舉輸了,願從善如流,民進黨完全執政完全負責”;親民黨強烈反對這項修法,認為“憲法”增修條文已有相關規範,不需特別列於公投法中;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則主張納入公投法。民進黨團最後提出修正動議,將條文修正為,領土變更案複決回歸《“憲法”增修條文》,不列入“全國”性公投適用項目,但仍需政治協商;另外“兩岸政治協商協議”議題之公投則確定刪除,交由《兩岸監督條例》處理。

  對此,張葉森抨擊,公投法是要補足代議政治的不足,這也是直接民權的實現。有很多事情,像是推動台灣正名與制定台灣新“憲法”,都需要公投法的幫忙。所以,領土變更的複決應該納入公投法的議題項目,本土社團已經在串聯,預計明年1月8日將舉行公投法補正、正名制憲的民意論壇,希望爭取更多台灣人民的支持。

  張葉森呼籲民進黨“立委”,希望“立法院”這次的修法,把過去外界形容的高門欄的鳥籠式公投法,修法成為合情合理的公投法,而且包括,地方事務議題,以及領土主權等議題,都能透過公投法,由台灣人民投票決定。

  張葉森也強調,蔡英文政府雖有其規劃要執行的“國家”政策,但對於推動台灣正名制憲運動,以及修改領土變更的公投法,民進黨籍“立委”們與蔡英文都沒有把這些事情看成很積極來處理。“我們覺得是非常不對!很失望!”

  張葉森指出,推動修法公投法甚至比起推動正名制憲運動,其排序更為優先。本土社團將推動領土變更的公投法修法。“蔡英文一定要以台灣民意作為依歸。如果說台灣人民是支持正名制憲的公投,以及領土變更的公投,讓台灣成為一個‘正常的國家’。民進黨與蔡英文如果背離台灣民意,那就會被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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