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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黨“立委”林昶佐。(中評社 張峩寧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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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黨今天在記者會中,提出將陸委會移至“外交委員會”監督部會。(中評社 張峩寧攝) |
中評社台北5月16日電(記者 張峩寧)時代力量黨上午舉行記者會,主張陸委會編到“外交委員會”監督的部會中,“立委”林昶佐表示,對時代力量來講中國大陸跟台灣本來就是“國與國”關係,台灣參與國際組織時應與其他國家一樣享有同等待遇。
針對最近陸資入台炒股的議題,時力黨主席、“立委”黃國昌主張應增設“證券交易法”第60條之1,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73條之1內容,中國大陸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在臺灣地區從事投資行為;並配合178條提出修正草案,將罰鍰提高最高到新台幣1千萬元。
時代力量上午的記者會由黨團總召徐永明主持,黨主席黃國昌、“立委”林昶佐、高潞·以用、洪慈庸列席報告。
林昶佐表示,時代力量根據“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第5條條文修正草案”和“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程序第3條修正草案”,希望將陸委會編到“外交委員會”監督的部會中。他表示,過去“外交委員會”監督政策範圍,台灣外交、國防、“國安”等最主要假想敵國中國都在其中。但陸委會卻不是外交委員會監督對象,外交委員會在討論議案時,陸委會卻沒有主委在場。
林昶佐補充,每當“外交委員會”要了解台灣“外交策略時”卻因為中國因素、陸委會主委不在場而無法直接質詢。但在發生與中國因素有關議題時,委員必須跑到內政委員會,等到內政委員會邀請陸委會列席時,議題已失去時效性,不符合現實運作。。
媒體問時代力量,若定議兩岸是國與國關係,時代力量將怎麼取得支持?林昶佐表示,“對時代力量來講中國大陸跟台灣本來就是國與國關係”,台灣參與國際組織時應有與其他國家一樣享有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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