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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羅致政主辦《振興國防產業條例》公聽會。(中評社 倪鴻祥攝) |
中評社台北12月12日電(記者 倪鴻祥)承造海軍獵雷艦的慶富公司爆發聯貸弊案導致解約,台灣“國防”自主、“國防”產業能力引發關切。民進黨“立委”羅致政今天下午主辦“《振興國防產業條例》公聽會”後表示, 政府應做“軍艦自造、國內廠商優先” 宣示,將政策落實到法律,並減少障礙、減少門檻、減少成本,針對產業鏈、供應鏈做好平台的建立。
羅致政今天下午主辦“《振興國防產業條例》公聽會”,邀請“國防部”資源司科企處、“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工業局、公共工程委員會、台灣“國防”產業發展協會、航天公會、造船公會及民間業者共約40人一起探討“國防部”推出的《振興國防產業條例》草案,檢視其中有無需要補強之處。
整個公聽會過程,與會者都沒提到慶富公司的問題,而是針對“國防”產業公司的需求作出建議。
與會者建議,過去對美軍事採購,應思考如何透過軍事採購案讓軍事科技可以順利移轉,同時民間相關的科技公司應納入“國防”產業範圍,廠商的資訊安全必需提升,要有資安驗證機制,明訂產品規劃、還有未來軍事採購的招標與決標方式。
與會者也建議,台灣的“國防”產業一直沒有軍規標準,希望政府能聽取民間業者意見訂定軍規,以免未來軍事探購時因為軍規不明,造成品質有問題的情形。
羅致政表示,雖然台灣有“國防”產業,但要往上提升有很大的問題要面對,所以他每次提修法或法案時都會自問到底要解決什麼問題、是要達成什麼目標?目前看得出來,這個產業條例提出來,重點基本還是在管理這一塊。
羅致政指出,未來研議《振興國防產業條例》草案時,應有三個排除或三個減少,一是減少障礙。二是減少門檻,因為很多廠商是一開始設定的門檻進不來。三是減少成本,幫業者減少可能的成本,包括檢驗、驗證、研發等,政府應扮演幫忙、協助的角色,同時應比照產業政策,進行促進產業的獎勵或稅制的減免;別讓很多廠商不得其門而入,因此要建立產業鏈與供應鏈之間的平台,政府更該宣示“軍艦自造、“國內”廠商優先”,把政策訂到法律,讓業者安心,而非說變就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