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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榮味。(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7月4日電/中國國民黨籍前雲林縣長張榮味被控在任內向林內鄉焚化廠業者索賄新台幣3000萬元,更四審被判刑8年,褫奪公權4年。“最高法院”4日駁回上訴,張榮味判刑8年定讞。
張榮味胞妹、國民黨“立委”張麗善獲黨提名正在參選雲林縣長,使張榮味的判決備受矚目。
此外,在本案中收賄的前林內鄉長陳河山收受1775萬4650元賄款,今天一併被判刑8年定讞。
張榮味,雲林人,曾任台灣省商業會理事長、雲林縣縣長、雲林縣議長、雲林縣議員。胞妹張麗善現任國民黨籍“立委”。女兒張嘉郡為國民黨籍,曾任第七屆、第八屆“立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