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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研擬:持有居住證一段時間將除籍
http://www.CRNTT.com   2018-09-14 11:22:28


陳明通。(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9月14日電/大陸9月起開放台灣居民申辦居住證,陸委會已研議嚴密的安全管理機制,主委陳明通今將赴民進黨內政委員會政策小組報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基本設計與概念,以及相關配套措施。根據《自由時報》報道,對於外界“除籍”的要求,在考量已有二萬多名台灣民眾申領,申領者不致有“立即”被註銷台灣戶籍的問題,不過,陸委會研擬若“一段時間”持有,也就是在首次申辦外,再度領取,則可能被“除籍”。

  陸委會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研擬居住證採申報登記制,除可委託代辦,申辦者不用特地回台登記,主管機關調查屬實也可逕為登記,若未登記會有行政罰。至於修法前已申辦的台灣民眾,會要求在一定期限內辦理申報程序,不會有法律空窗期。修法也涉及領居住證者在公法上權利限縮,包括將限制申領者擔任政府重要機敏公職與參政權益,因此除“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外,還有其他相關的法規也會一併修法。

  “立法院”時代力量黨團昨天也拜會陳明通,了解陸委會修法進度。據轉述,陳明通表達,修法會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先處理居住證申報問題,第二階段才會限縮參政權、服公職等權利;時力黨團總召徐永明認為陸委會動作太慢,既然都要修法,何必分兩階段?希望陸委會能在“立法院”總質詢後就提出修法版本,就算只處理申報,也要快點進行。

  時代力量也要求,申請居住證者,應比照在中國大陸有戶籍或領有中國大陸護照者,必須要除籍。陸委會已研擬將對“一段時間”長期持有大陸居住證者註銷戶籍,而除籍後,只要放棄大陸居住證,就可恢復台灣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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