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月31日電(評論員 林淑玲)民進黨新任主席卓榮泰拋出“不排除推新決議文”的說法引起熱烈討論。黨秘書長羅文嘉呼應表示,大約今年9月、10月會提出,顯見這是一個已定案的政策方向。以決議文的高度,主權定位必是重中之重,值得好奇的是,民進黨在有“台獨黨綱”、《台灣前途決議文》、《正常“國家”決議文》之後,還需要什麼內容的決議文?
民進黨推新決議文的說法,尚未有黨內人士提出具體意見,檢視目前三項主要的綱領性文件,1991“台獨黨綱”、1999《台灣前途決議文》、2007《正常“國家”決議文》,在主權定位上橫跨了不同的光譜。“台獨黨綱”、《正常“國家”決議文》是完全主張台灣獨立,後者更獨;《台灣前途決議文》則是“台獨”借“中華民國”的殼上市。若要推新決議文,重點在於,要更獨還是維持現狀、趨統?
1991的“台獨黨綱”,開宗明義寫著“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依照台灣主權現實獨立“建國”,制定新憲,使法政體系符合台灣社會現實,並依據國際法之原則重返國際社會。”
游錫堃在民進黨主席任內,2007通過的《正常“國家”決議文》更獨,直接主張推動正名、制憲、申請加入聯合國,實現台灣為正常“國家”。卓榮泰推的新決議文,若要比《正常“國家”決議文》更獨,只有加進時間表,馬上付諸實現。否則既有“台獨黨綱”,又有《正常“國家”決議文》何需再增加一個新決議文來彰顯“台獨”是民進黨的政策方向?這說不太通。
如果是所謂的維持現狀,便是1999年的《台灣前途決議文》:“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其主權領域僅及於台澎金馬與其附屬島嶼,以及符合國際法規定之領海與鄰接水域。台灣,固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都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
《台灣前途決議文》可視為“獨台”版本,以“中華民國”為名,但主權領域僅及於台澎金馬與其附屬島嶼,也是目前民進黨執政的現狀。
卓榮泰提出的新決議文,若是維持現狀,已有《台灣前途決議文》,除非有心要解決兩岸僵局,另提出往中間移動的決議文,例如過去幾年討論很多的“中華民國決議文”或是修改“台獨黨綱”等等,似無其他新空間。
蔡英文擔任民進黨主席、兩度參選大位期間,黨內主張修改“台獨黨綱”,制訂“中華民國”決議文”者不計其數。2017年4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都公開表示,“台獨黨綱”已是兩岸交流最大障礙,修改黨綱是務實可行的做法。”“中華民國決議文”更早在2013左右,就陸續有重量級民進黨人士、親綠學者提出主張,認為務實承認“中華民國”能改變民進黨的執政格局,更會改變兩岸關係的發展路徑,惟未獲蔡英文接受。
由上述分析來看,民進黨若要在今年的9、10月提出新決議文,內容跨度可以從急獨到“中華民國”決議文”,非常之大。根據民進黨設定的提出時間點是在2020選前(可能是2020年1月舉行大選),換言之,這個新決議文將是一個選舉產物,要協助在2020繼續取得政權用的。
民進黨1999年5月8日召開第8屆全代會第2次全體會議中通過的《台灣前途決議文》其實也是類似時空背景的產物。當年4月15日黨中央透過初選決定提名陳水扁(初選對手為許信良、彭明敏)投入2000年大選,敲定黨提名人選不到一個月,黨中央就通過遠比“台獨黨綱”中性的《台灣前途決議文》,做為陳水扁競逐大位的主權定位基調。後來陳水扁也順利當選。
事隔整整20年,民進黨為了拚大選推出的新決議文,若非更獨,就是趨統?接下來如何發展外界很好奇。以現在黨內的情勢,可望在今年928黨慶提出的新決議文內容,還得看2020人選是誰,蔡英文尋求連任,或賴清德取而代之,內容將會有所不同,賴可能比蔡更趨獨。
以民進黨政府最近的“親美抗中”路線,以及美中貿易戰、科技戰的熱度,再加上獨派兵臨城下施壓等黨內氛圍,研判民進黨下半年幾乎不可能推出“中華民國決議文”,或是類似有“中華民國”元素、“憲法”主權內涵,或接近九二共識概念的決議文。
但如果新決議文不是朝統獨光譜的中間移動,尋求解決兩岸僵局,就是更激進的要推出正名制憲時間表之類的急獨決議文。兩個截然不同的方向,必然產生不同的結果,如果今年9、10月上場的是一個急獨版的決議文,以此為民進黨2020大選鋪陳,再配合實際的行動,那兩岸非得要硬拚一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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