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依現行本黨第一、二、三類公職候選人提名民意調查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總統”之民意調查明定採行“對手對比式”題型,惟現行辦法仍可能在候選人對於“對比對手”無共識的情況下,被迫必須採取“黨內互比式”題型,容易受到對手陣營支持者的干擾,無法提名出本黨最可能勝選的“總統”候選人。為貫徹本辦法“總統”之民意調查採行“對手對比式”題型之原則,建議修正,在依現行辦法仍無法產生對手的情況下,則“總統”、“直轄市長”、縣市長應由中執會決定對手人選。
三、依現行辦法,初選民調僅以住宅電話簿(不足400萬戶)為抽樣母體,惟“總統”初選民調範圍為“全國”,不受到區域的限制,不必然僅能採用市話進行民調。依NCC公布資料顯示,目前手機門號已經超過2900萬戶,涵蓋範圍遠高於市話,並據研究顯示有超過500萬人“唯手機族”,僅採用市話調查勢必無法觸及此類群體,事實上,根據本黨過去初選經驗,採市話調查因無法有效接觸到20-29歲的年輕族群,訪問到的年輕族群樣本數偏低,導致年輕族群的加權權值高達3~4倍,顯示僅靠市話調查容易造成抽樣母體偏誤,無法反映出真實民意,故建議修正現行辦法,“總統”初選應納入手機進行調查,手機和市話的比率各佔一半。
四、為使本黨“總統”候選人提名能反映出真實民意,找出本黨最可能勝選的“總統”候選人,確保本黨贏得2020“總統”選舉,建請修正本黨第一、二、三類公職候選人提名民意調查辦法。修正條文詳如附件,是否允當,敬請討論。
案由:建請中執會議決通過民進黨2020年第十五任“總統”初選時程表。
說明:
一、依據中央黨部先前召集蔡賴雙方陣營代表所進行的三場協商會議結論,雙方達成舉辦兩場政見會之共識,政見會舉行之時間及方式則授權中央黨部再行規劃,並與雙方協商。
二、由於政見會之協調與籌辦仍須時日,辦理日期亦須配合雙方候選人之行程安排,故應保留適當時間,以利相關安排。又適逢六月初端午節連續假期,故建議於連假後該週週間(6/10-6/14)辦理民調。
三、其他相關初選配套事宜,授權業務單位擬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