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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蔻。(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0月3日電/鴻海創辦人郭台銘不滿被資深媒體人周玉蔻稱為“3億男”,指他捐3億元給參選台北市長期間的連勝文,向周玉寇提告。“最高法院”認為周玉蔻上訴無理由,今天駁回上訴,周玉蔻判賠新台幣200萬並登報道歉確定。
2015年1月台北市長柯文哲接受電子媒體專訪,指市長選前有企業家捐款3億元給他的競爭對手連勝文。周玉蔻隨即在美麗島電子報、電視政論節目中喊話,要求郭台銘出面說明,她說“一旦對手當選台北市長,不撈回10倍、20倍好處,實在有損他這位霸主氣息濃厚的企業家素來威名”、“因為我得到的消息是3億先生就是你!”
台北地院一審認為,周玉蔻只憑柯文哲轉述民進黨“立委”柯建銘的對話就爆料,未向柯建銘、郭台銘查證,即指涉郭台銘違反政治獻金法藉此謀利,使郭台銘社會評價受到貶損,應負過失侵害名譽的賠償責任,須賠償新台幣200萬元並登報道歉。
台灣高等法院二審認為,周玉蔻在說出3億男言論前,僅向柯文哲、簡余晏求證及參酌有關柯建銘影音受訪報道。周玉蔻明知各媒體對柯建銘所謂“所言不假”的報道有所出入,卻沒親自向柯建銘查證。周玉蔻言論挾雜評論,使閱聽大眾容易誤認郭台銘是以捐贈鉅額政治獻金的方式,藉此圖謀不法利益,以一般經驗法則,這些言論確足以貶損郭台銘在社會上的評價,而侵害郭台銘名譽權。因此,判周玉蔻賠償新台幣200萬元,並在4大報及美麗島電子報刊登道歉聲明。
“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並無違背法令,駁回上訴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