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馬英九批反滲透法 民進黨中央、黨團急回擊
http://www.CRNTT.com   2019-12-10 17:10:46


針對馬英九在公聽會說法,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一一反駁,民進黨中央也召開記者會。(中評社 黃筱筠攝)
  中評社台北12月10日電(記者 黃筱筠)針對馬英九出席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舉行的《反滲透法》草案公聽會,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也用新聞稿回擊說,馬任內曾公開指控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涉入“共諜”案,還以“啄木鳥把害蟲找出來”比喻。如今國民黨在野,不但推薦前“共諜”疑犯張顯耀及赴中國朝拜的吳斯懷為不分區“立委”候選人,更公開反對《反滲透法》制定,立場反覆、自戴紅帽,才讓民眾不知今夕是何夕。

  除了民進黨團發佈新聞稿回擊,民進黨中央由副秘書長林飛帆、發言人李晏榕、新北市議員戴瑋姍召開“親中、作秀、造謠,國民黨不膩嗎?”記者會。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指出,馬英九在公聽會上指現有法令已足,不用制定反滲透法?日前退役中將、前國民黨中常委羅文山因收受中國政協政治獻金為馬英九刊登競選廣告,遭台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此案件係因“中華黃埔四海同心會”為政治獻金法規範之政治團體,才有政治獻金法的適用。中國若透過其他白手套捐贈政治獻金或助選宣傳,則現行政治獻金法、選舉罷免法等,對於間接收受中國資助的案例恐有漏洞。民進黨團提出“反滲透法”正是為了補此現有法令的不足。

  馬英九又批評“境外敵對勢力”用語定義不明,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也說,但此一用語最早在1999年6月立法通過的“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中使用,其後包括“國家”情報工作法、“國家機密保護法”、“中華民國”刑法、“國家安全”法等亦均有“境外敵對勢力”之法律用語,並無定義不明問題。

  民進黨也回擊,馬英九批評民進黨版讓台灣社會回到戒嚴時期?事實上民進黨版所有犯罪之構成要件,都要有具體的違法行為才適用,而且必須經過司法嚴謹的調查與審判,國民黨團所提出的“反併吞‘中華民國法草案’”其中部分條文,也與民進黨團版本規定雷同。但其中遠比民進黨版嚴重的是國民黨團版第3條,明確規定公務員“發表言論”足使他人誤認“中華民國國號”變更,就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嚴重箝制“全國”公務員言論自由。以言論入刑,這才是真正的舊刑法100條復辟,讓台灣民主倒退不只30年,怎不見馬英九嚴詞批評?

  林飛帆也說,目前台灣遭遇到中國強力滲透,這是民主國家都在面對的問題,希望《反滲透法》草案在本會期可以通過。至於國民黨今天提到民進黨不願意再度召開公聽會,但是我們11月28日已經召開一場公聽會,而且國民黨政策研究基金會“外交及國防組”顧問陳以信等人也都出席,民進黨是有召開公聽會。而對於馬英九在公聽會上說是民進黨是“綠色麥卡錫主義”,我們要澄清的是,現行的法治,對於中國滲透來源跟管制都有不足,才需要另立一部《反滲透法》。 


【 第1頁 第2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