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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大選第二場政見會。(照片:“中選會”提供) |
這是一項龐大的工程,需要“總統”來領導,展現決心,才能促成各界的參與,及政府部門的合作。於是我們召開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依照這個會議的共識,我們積極推動立法,和制度的改革。光是在“立法院”通過的法律,就多達51項。我們也每半年,向社會提出一次進度報告。
司改沒有特效藥,我們就是要紮紮實實地去做基本工,一步一腳印,去改善司法的體質。
我們具體的成果有什麼?首先,我們強化了對被害者和弱勢民眾的保護。我們讓被害人可以參與訴訟,讓他們的聲音在審判中被聽到。我們也要求各級法院,設立勞動專業法庭,減少勞工的訴訟障礙。
第二,對不適任司法人員,我們建立了更有效的監督淘汰機制,這是很多民眾非常在意的事情。透過好幾項法律的修正,未來法官、檢察官的評鑑,會有更多外部公正人士的參與。
第三,我們建立了毋枉毋縱的司法制度。我們強化了冤錯假案的再審機會,也強化了犯罪者的防逃機制。我們更透過修改相關制度,加強落實偵查不公開的原則。
第四,我們建立專業可信的審判制度。新建立的大法庭制度,將會統一見解,減少審判標準不一的爭議,這是在過去引起很多政治爭議的事情,這將是有效提高司法的公信力。
這些司法改革成果,每一步踏出都很辛苦,我知道還不夠,人民希望我們做更多。我未來四年的最大重點,就是“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也就是“國民法官”,讓公民可以參與司法的審判。
這項草案已經送去“立法院”,可惜在這一屆“國會”沒有辦法來得及通過,未來四年,讓人民參與審判的機制上路,讓司法審判更加公開透明,不會偏離社會的情感。
這是一個更大工程,我們必須投入更多的人力,也要推動社會法治教育。不僅審判過程要有人民的參與,全民的司法素養也會提升。台灣的司法會脫胎換骨,也會回歸變成是人民的司法。
在這裡,我要再重新講一遍,很多韓國瑜市長的指控,確實是捕風捉影、沒有根據,我們也在很多不同的情況下都解釋了。但是在這一段時間、這兩次政見會,我發現,韓市長只是忙著講他自己的,別人說的、別人講的、別人澄清的,沒有影響他的看法,我不曉得這是故意的呢?還是不是故意的。但是一個領導人如果不能反省的話,這將是一個最致命的錯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