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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收賄3150萬 是否收押下午揭曉
http://www.CRNTT.com   2020-08-04 09:59:20


台北地檢署約談陳超明、趙正宇、廖國棟、蘇震清、徐永明、陳唐山等人。(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8月4日電/朝野“立委”涉嫌收賄案,檢調懷疑李恆隆為奪取SOGO經營權,行賄5名卸任、現任“立委”價金初估共約3150萬元新台幣,台北地檢署對李、“立委”蘇震清共8人聲押禁見,台北地院定今日下午作出裁定。8名被告在院檢待了5天4夜,創下司法史上紀錄。

  根據《中時電子報》報道,檢調長期跟監,拍攝到包括白手套郭克銘交錢給“立委”廖國棟、趙正宇助理畫面,另掌握李交付支票給蘇震清、陳超明等事證,認定涉收賄。

  李恆隆的律師杜英達表示,李昨在第二次庭訊向法官陳述他奮鬥20年的經歷,不免有些激動,相信等待會是值得。至於蘇震清的律師張世和透露,蘇情緒穩定,畢竟是見過大風大浪的人。

  涉案8人在聲押庭中均否認犯罪,蘇辯稱是借貸關係,另陳超明等人則稱是政治獻金或捐款,陳超明並稱有依法向“監察院”申報這筆錢,但檢方認為“立委”參加公聽會就收100至200萬元,已逾正常禮儀行情,甚至非選舉期間收受政治獻金,也有違法之虞。

  檢方懷疑,李恆隆賄款價碼是以“交情”、“出力程度”為區分,行賄“立委”價金初估共計3150萬元,其中,李與蘇震清結識最久,交情最深,蘇收受金額最多,共約2000萬元。蘇自2014年起陸續收受李的支票,約1800萬元,另李邀蘇參與去年12月18日修法公聽會,蘇沒去,也有200萬元謝酬。

  第二高是收受800萬元現金的廖國棟,廖在《公司法》修法過程“仗義發言”,廖曾在委員會主張“溯及既往”,但審查時撤案,廖並參加公聽會發言。李指示白手套郭克銘,在去年底3度以紙袋包裝共計800萬元現金,當面交付酬謝廖,不假手助理。

  而李恆隆曾邀陳超明參加去年修法公聽會,但陳沒去,且陳在《公司法》修法過程未發一言,但李因與陳的交情,仍給陳“政治獻金”100萬元。

  至於徐永明參加公聽會、在修法發言,估計涉收約100多萬至200萬元之間。

  此外,陳唐山2016年1月卸任“立委”,未參與之後修法,但李感念陳長年替他發言,資助他黨費及“國會”助理經費近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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