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8月9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涉收賄案,查出前太流負責人李恆隆獲悉檢調調查他涉嫌行賄“立委”蘇震清,隨後與蘇震清謀議,由蘇震清開立支票給李恆隆,作為雙方主張借貸關係的證據。
據中央社報道,檢調調查,李恆隆涉嫌自20132年起透過中間人郭克銘等人,行賄“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前“立委”陳唐山、徐永明等人,透過公司法修法或舉辦公聽會等方式,施壓“經濟部”官員撤銷太流增資登記,企圖奪回SOGO經營權。
北檢7月31日指揮“調查局”兵分65路搜索,並約談63人到案,訊後聲押李恆隆、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等人獲准。李恆隆等人提起抗告,遭台灣高等法院駁回確定。
李恆隆、蘇震清在檢院訊問時均否認犯罪,李恆隆1日被移送北檢時受訪表示,他與蘇震清的金錢往來是借貸關係,蘇震清也還錢了。蘇震清律師受訪時也表示雙方是借貸關係。
根據高院駁回抗告裁定,檢調調查,李恆隆疑自不詳管道獲悉檢調發覺他可能涉及行賄,隨後與蘇震清謀議,由蘇震清開立支票給李恆隆,作為雙方主張借貸關係的證據。
蘇震清在搜索前幾天,在辦公室詢問劉姓助理及辦公室主任餘學洋,有關收受李恆隆款項相關細節。檢方因此認定蘇震清有勾串之虞,聲請羈押禁見。
另外,“立法院”即將開議,羈押中的現任“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恐無法報到,高院認為,本案具“立法委員”身分的被告能否參與法案審議,與羈押原因及必要性的判斷無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