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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案可在通訊軟體植木馬 法界轟綠監控人民
http://www.CRNTT.com   2020-09-16 11:36:48


國民黨“立院”黨團16日舉辦“科技偵查法出爐,全民公敵?威權再現?”記者會。(中評社 鄭羿菲攝)
  中評社台北9月16日電(記者 鄭羿菲)民進黨政府“法務部”日前公告制定《科技偵查法》草案,引起法界譁然、質疑侵犯人權。中國國民黨“立委”李貴敏16日在記者會上批評,此法通過等於台灣人民活在24小時被監控之中,所有通訊軟體都可以讓檢調單位植入木馬,每個人都赤裸攤在檢調單位下。民間司改會理事長林永頌質疑,“法務部”提出草案有深思熟慮嗎?民進黨全面執政,難道要全面掌控嗎?

  國民黨前“立委”、人權協會理事長高思博批評,美國稜鏡計劃已經被美國“最高法院”宣佈違憲,威權不應該復辟,這比“國安”五法還可怕的武器,加起來可以飛天鑽地了,這部法律應該暫緩給社會討論。

  “法務部”日前公告《科技偵查法》草案,讓偵查機關大量運用GPS等科技設備辦案都有相關法源,草案共28條,規範第一線辦案單位使用監視器、攝錄器材與全球定位系統(GPS)及追查位置等設備合法,至於聲請、核准、期間、事後程序,以及數位證據的蒐集與保全方式與範圍。但相關草案遭法界、學界提出許多觀點批評違反人權。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16日舉辦“科技偵查法出爐,全民公敵?威權再現?”記者會,出席者包括黨團書記長林奕華、“立委”李貴敏、吳怡玎、人權協會理事長高思博、民間司改會理事長林永頌、台北律師公會刑事委員會委員林建宏律師、台中律師公會理事何俊龍律師等人。

  吳怡玎在記者會上舉國際實例批評,“法務部”推出科技偵查法草案說要與時俱進,但哪個國家以科技為名義設立偵查法?德國有,當時是因為有恐怖份子所以通過,但現今德國學界、法界都在反對,該法讓政府成了有牌的駭客;“法務部”也曾到韓國考察,但韓國也表達,沒有也沒必要訂定科技偵查法的需求,台灣此時為何要走在前面?

  高思博說,科技偵查法有三大疑點,一是網路空間都被規定是沒有隱私權的空間,數位足跡代表生活上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被監測,將來所有群組、聊天室,人民的集會結社自由等都不會受到保障;二是政府機關可以非侵入措施,例如偷拍;三是可以在廠商通訊端植入木馬程式,舉例來說監聽總機,沒辦法區分到底聽到誰的或聽到犯罪相關,非常違反比例。

  林永頌也痛批質疑,提出草案有深思熟慮嗎?民進黨全面執政要全面掌控嗎?人民打電話可以罵老闆、罵“總統”,但不想被人知道,而科技偵查法通過後,在通訊軟體中的資訊隨時可以被拿來檢視,這非常可怕,已經施行的通保法注重程序、衡平原則,如三年以上的罪、情節重大、監聽與案件相關,且要經過法官准許,但科技偵查法完全不需要經過第三者的法官審查,程序太過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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