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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召開記者會,左起“監委”王美玉、林郁容、紀惠容。(中評社 鄭羿菲攝) |
中評社台北1月15日電(記者 鄭羿菲)“監察院”15日在記者會上宣布,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任職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發生性醜聞,包括在辦公室發生性行為、持續騷擾Y女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有辱官箴,“監委”11票全數通過彈劾,全案交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但過程中Y女新任男友A男所稱託人轉交陳情信給時任高雄市長陳菊,該陳情信的調查最終結果未明。
“監察委員”紀惠容說,前民進黨秘書長張俊宏、前“總統府”秘書長邱義仁等人都否認有陳情信,“有沒有真的轉交,其實就是羅生門”。
丁允恭去年9月爆出在高雄市新聞局長任內性醜聞,在局長室與女記者發生性行為並逼墮胎,引起社會熱議。由於丁任職陳菊市府,外界曾強烈質疑當時的高雄市長、現任“監察院長”陳菊包庇。而在陳菊表達“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後,“監察委員”紀惠容、王美玉隔天就申請自動調查丁任職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期間行為不檢,損及公務人員官箴及政府機關形象。
紀惠容、王美玉經過3個多月的調查後,在15日下午舉行“高雄市政府新聞局前局長丁允恭有辱官箴案”記者會。紀惠容就陳情信報告時表示,陳情信事件她們約詢過前民進黨秘書長張俊宏、前“總統府”秘書長邱義仁、陳菊、證人B女(A男好友)、證人B男(A男好友)等人。
紀惠容說,B女曾表達想找張俊宏幫忙,而A男與B男在“立法院”附近咖啡廳手寫陳情信,因張俊宏出獄約好接風,想透過B女在聚餐上陳情。B男與B女稱在2017年3月28日於鈺善閣餐廳將牛皮紙袋陳情信交給張俊宏,當時張稱“使命必達”,而在餐敘後2、3週,張俊宏女友黃女跟B女說“已找邱義仁將信轉交給陳菊”。在相關報道出來後,黃女傳訊給B女“CALL妳只是要告訴妳,善惡終會報,渣男丁”、“3年多的時光,總算看到報應”。
紀惠容指出,約詢過程中,張俊宏稱“這件事情(陳情信)完全沒印象”,而黃女則說“聚餐時完全沒聊到丁允恭的事情,傳訊並不表示有收過牛皮紙袋”。而邱義仁表示“並無此事,張俊宏若要將信交給陳菊,他自己有管道,透過我再交給陳菊一事子虛烏有”。陳菊表達“如果有陳情信,相信同仁不可能、也不敢處理或掩蓋,我沒有收到陳情信,亦無外傳張俊宏轉交一事”。
紀惠容說,他們在2020年9月25日無預警赴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機要科調取相關卷證,“查無該陳情書受理及登錄資料”,這件事我們看的是公務系統對性騷擾申訴是否能幫到個案,或真的有功能,“但我們在高市府沒發現任何案件,包括其他案件,這可能需要加強、有待加強改進”。
媒體追問,有沒有找到陳情信?紀惠容說,陳情信雖然B男、B女稱有交給張俊宏,但張俊宏、黃女都否認,B男、B女也不曉得該怎麼說,因為他們已經交出去了,“事實上有沒有真的轉交,其實就是羅生門”,而陳菊也表達這件事從頭到尾都不知道。至於丁允恭與Y女交往過程,由於雙方都不希望公開,因此陳菊也不知道他們在談戀愛。
媒體關心在調查過程中陳菊的角色,王美玉則強調,調查過程中,由於陳菊是被調查人,因此連公文流程都必須迴避,彈劾案通過後,也不需要經過陳菊同意,而約詢陳菊則是獨立行使“監委”職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