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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中評會主委康裕成接受媒體採訪。(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台北2月8日電(記者 黃筱筠)“立法院”院會去年12月24日表決萊豬相關法案及行政命令時,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劉建國、江永昌在部分關鍵條文跑票,被民進黨團移送民進黨中央黨部。民進黨中評會下午經過約1小時討論之後,還是沒有結果,中評會主委康裕成受訪說,因為中評委、“立委”陳明文認為黨團說送黨中央處理“語焉不詳”,希望黨團再釐清是送黨中央或是中評會,等釐清後再進行討論。但她也說,這個案子也不能再拖下去了,過年後一定要處理。
民進黨三位“立委”萊豬行政命令跑票案的處理,充滿派系痕跡。民進黨中評會有11名中評委,其中一人擔任主委,以目前中評會結構是偏向新潮流是6席,非新系則有5席,因此,若走到最後一步表決,非新系贏面不大。
英系“立委”、中評委陳明文今天在會後受訪說,會議一開始先針對本案程序進行討論,到底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有沒有正式移送中評會處裡討論,會議主席康裕成特別說紀律委員會裁決辦法提到要依規定才能受理,最後大家認為紀律委員會第42條部分,黨團只是移送中央黨部當成提名參考,但黨團公文只有寫移送中央黨部,是否移送中評會語意不清,希望等黨團再度講明白後再議。
是否認為應該要需嚴懲跑票三位“立委”?陳明文緩頰說,我們是依據中評會決議發言,今天沒有做成決議不方便說明,他們三位當事人都沒有到場。
康裕成表示,今天中評會11位委員都到齊,但是當事人都沒有來,會中沒有結論是意見分歧,為了探究真相,等過年後再討論。不過,過年到了什麼時黨團會回覆無法報告,但是這個案子已經拖延很久,不要再拖了,等過年後再討論。
她也說,不只是針對程序釐清,還有很多不只是移送的單位是黨中央或是中評會,以及過去的處理的例子有哪些等,今天希望進一步了解,是大家會議中最大的結論。
康裕成也強調,之前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大會處理的是針對其“黨團”權利部分予以停權三年的處分,中評會將處理的是此三人“黨員”權利的部分 ,因此,沒有一罪二罰的問題;在移送程序上,以過去案例而言,基本上包含“立法院”黨團、中常會、中執會均有移送權。
如果不懲處對同意萊豬行政命令的“立委”是否無法交代?康裕成表示,也沒有說不處理,等過年後處理之後再說。
是否黨意凌駕“立院”黨團?康裕成則說,同樣都是民進黨,尊重黨團決議。
新潮流中評委、“立委”林宜瑾則有點怒氣說,會議主席曾經說投票決定,但是陳明文說不要,投票是最後手段。林宜瑾說,她的立場就是只要不一致投票就是交由中評會處理,當做未來黨提名參考,當然是中評會處置,陳明文跟我們覺得的不一樣,顧及過年期間的和諧,之後再處理吧。
林宜瑾說,就她理解黨團比較多數意見是希望送中評會,當天黨團大會她理解是這樣,但是陳明文的理解是黨中央當做提名參考,這句話跟“中評會處置”沒有說不等於,只是解釋的問題,因此,希望黨團把公文詳細說明。
她強調,陳明文的立場就是認為中評會不能處理,還說一事不二罰,但是沒這個道理,黨團是政治組織,但我們還是有民進黨員黨紀問題,黨團一致性投票且是重大投票,只受到黨團不能當幹部的處分,未來不一致投票會層出不窮,“那黨的威信何在”。
林宜瑾也說,陳明文認為黨團有處理了,但是公文說語焉不詳,又說黨團有處理“傾向一事不二罰”,如果不分區“立委”才需要送黨中央處置,但是區域“立委”黨團已經處置了,不需要送黨中央,“但我跟他看法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