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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空軍F-16戰機升空後,發射響尾蛇飛彈射擊模擬目標。(照片:軍聞社) |
中評社台北3月19日電/台“國防部”在《2021四年期國防總檢討》(QDR)中說明大陸對台5種侵擾手段,試探台預警能力與應處作為,持續對台軍事威懾與施壓;而對於大陸侵擾手段,台軍如遇突發狀況,則秉持“不怯敵、不挑釁”立場、“不引發事端、不升高衝突”及“愈接近本島,愈積極處置”指導,並且有四項因應作為,以維護台灣領海及領空安全。
《中時新聞網》報道,台軍方報告指出,中共藉各型機(含無人機)常態化侵入台灣西南防空識別區活動,企圖強化其監偵力度,測試及疲擾我空防警戒應處,壓縮我預警反應時間及活動空域,威脅台海空防安全。
此外,中共侵擾還包括海、空軍遠海長航訓練;海軍航艦跨區航訓;船艦於台周邊海域活動;具威懾意涵之軍事作為等手段。報告指出,共軍藉打造仿台設施戰術訓練基地、畫設禁航區實施聯合登陸軍事演習等各類模擬攻台演練,提升對台實戰化訓練與軍事威懾力度。
報告指出,在因應大陸侵擾作為上有四大項:
第一、嚴密掌握台海情勢。運用“國軍”聯合情監偵系統及整合友盟國家交流情資,密切掌握台海周邊敵情動態,確保早期預警,爭取先期應處。
第二、妥慎應處突發狀況。“國軍”部隊平時於台海周邊海、空域本外島地區,常部署海空巡兵力及地面部隊遂行戰備應變任務。如遇突發狀況,秉持“不怯敵、不挑釁”立場,迅速派遣適當兵力妥慎應處,維護我領海及領空安全。
第三、聯合海巡應對衝突,持續與“海巡署”密切合作、分享情資及執行聯合情監偵任務,以強化雙方協同應處海上突發事件之能力。海軍與海巡平時建立作戰默契,戰時依“國軍”防衛作戰體系平戰轉換作業規範,將海巡艦艇納入“國軍”作戰序列,依令執行聯合作戰任務。
第四、研修規定肆應敵情。依據區域情勢及當前敵情威脅變化,持續滾動修正《國軍經常戰備時期突發狀況處置規定》狀況想定及應處作為,以有效預應中共各種挑釁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