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3日電/據央視新聞報道,繼對口罩、呼吸機、新冠疫苗等抗疫物資免征增值稅,歐盟12日決定進一步擴大稅收優惠範圍,提議對疫情期間歐盟分發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免征增值稅。
據歐盟委員會當日發布的公告,享受免稅優惠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包括一系列抗疫物資和服務,如新冠肺炎診斷和檢測原料、個人防護裝備(口罩、呼吸機、手套、防護服、消毒物品)、隔離檢疫設施、臨床試驗、場所消毒等,還包括抗菌劑和抗生素、血液製品或抗體、輻射測量裝置乃至搜救裝備、帳篷、睡墊、食品、衣物等物資。
公告指,一旦免稅措施付諸實施,歐盟機構和實體無需繳納增值稅即可從歐盟內外採購上述商品和服務,然後向歐盟成員國或第三方(醫院、衛生部門、救援機構等)分發,從而降低採購成本,緩解歐盟財政壓力。
公告援引歐盟委員會負責經濟事務的委員真蒂洛尼的話稱,新冠肺炎疫情涉及方方面面,對歐盟社會造成廣泛影響,歐盟免稅之舉意在快速有效應對疫情,同時確保歐盟為抗擊疫情和經濟復甦提供的財政支持發揮最大效用。
按照歐盟議事程序,12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後,相關提案將送交歐洲議會徵求意見,其後歐盟理事會將進行表決;如順利獲批,免稅期將從今年1月1日算起。
去年4月以來,歐盟已對醫療設備和個人防護裝備免征關稅和增值稅,以降低口罩、呼吸機等抗疫物資進入歐盟市場的成本,幫助成員國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去年12月,在啟動新冠疫苗接種前夕,歐盟又對新冠疫苗、病毒檢測試劑盒以及與之相關的服務減免增值稅,當時確定的優惠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或歐盟公布新的增值稅方案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