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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外界批評挺日排含氚的核廢水入海,謝長廷發文提出說明。(照片:謝長廷臉書) |
中評社台北4月23日電/有關日本決定兩年後將福島核電廠含氚的廢水排入海一事,駐日代表謝長廷昨天在臉書發文表示,他的確說過台灣核電廠含氚廢水也排入海洋,若沒排放含氚廢水,他願承擔法律責任。
謝長廷日前臉書發文稱“台灣3座核能發電廠的廢水也是排放入海,自己排放又抗議日本排放,就難義正辭嚴了。”遭致痛批,國民黨並指其放假訊息,應予撤職。
謝長廷臉書全文如下:
關於日本福島核電廠的含氚廢水兩年後要排入海洋一事,“立法院”昨天砲聲隆隆的攻擊,整理一下大家的重點,不外針對我說:
“我們核能廠的含氚廢水也排入海洋”,指責我,
1、不應把核能廠正常排放廢水和福島核電廠排放污水相提並論。
2、不了解我反應爐冷卻水並不含氚,沒有放射物質,亂帶風向。
3、媚日不敢向日本提出抗議,應該下台。
“立委”接受並引用台電跟原能會的說詞,等於肯定政府,我是執政黨的公職人員,不能異議,比起我個人遭受扭曲誤會反而是小事。所以我可以接受原能會說的反應爐冷卻水不等於爐水,爐心滲漏的水有特別處理,沒有危險云云,但現在國民黨人已經提出告發我犯罪,我不能裝傻說核能發電廠的廢水沒有放射性物質或排入海洋廢水沒有含氚。其實我和多數“立委”一樣不是核能專業,讓我引用一些專業單位的看法:
1.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肯定日本的做法,還指出日本核能廠的含氚存量,不及法國核能電廠的一個月。法國排的也是一般的核能廢水,那他們怎麼相提並論呢?他們沒有專業嗎?重點是不管什麼來源,核能廠廢水都要把放射性物質處理,不能消除的氚,也要處理降到標準以下,這是現在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