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21日電/據大公報報道,警方表示,旺角警區由去年至今年5月共進行了六次行動,以打擊出售懷疑未完稅及含有尼古丁成分的電子煙彈。行動中,人員共拘捕六男四女,年齡介乎15至34歲,涉嫌管有第一部毒藥及管有應課稅貨品等,其中三男一女已被檢控。行動中分別檢獲1231盒及15185粒未完稅及含有尼古丁成分的電子煙彈,市值約78.8萬元。
可罰款10萬及監禁兩年
衛生署發言人說,本港目前並沒有含尼古丁的電子煙產品註冊為藥劑製品。藥物辦公室於2019年至2021年5月期間,共處理兩宗涉及非法銷售或管有與含尼古丁的電子煙有關的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一部所列毒藥定罪個案。
根據香港法例第138章《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23條,含尼古丁的電子煙產品屬藥劑製品,必須先向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才可在香港售賣。此外,第1部毒藥只可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出售。非法售賣或管有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屬刑事罪行,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警方呼籲切勿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