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規定,“修憲”須經“立委”1/4提議,“立法院”院會討論,需“立委”總額3/4出席(85位“立委”)、出席“立委”3/4同意(64位),提出“憲法”修正案,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的半數,即通過。
民進黨在“立法院”有61席,加上掌握4席無黨籍,國民黨有38席,掌握1席無黨籍、民眾黨有5席、時代力量則有3席。依照目前“立法院”的席次結構,若沒有國民黨團支持,“修憲”案也無法通過,送出“立法院”交公民複決。
但國民黨對於18歲公民權,也有江啟臣、魯明哲、謝衣鳯等3個提案,共同連署的藍委也約30人,“修憲”委員會主席管碧玲也將這3個提案,一起併案送進院會表決。民進黨步步進逼國民黨表態18歲公民權,民進黨、民眾黨加上時代力量,只要再10席藍委在院會表態同意支持,此“修憲”提案就在院會通過。
這些已經提案希望公民權下修為18歲的江啟臣、魯明哲、謝衣鳯,以及想要參選台北市長的蔣萬安等人,要不要出席院會表態支持?如果要參與縣市長選舉的藍委,選擇不出席院會、不表態,民進黨又會在選舉大作文章,國民黨勢必得在院會被逼得要表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