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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新竹市長林智堅。(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9月6日電/民進黨前新竹市長林智堅在台灣大學“國發所”的碩士論文被校方認定抄襲及撤銷學位。林智堅昨日透過委任律師向台“教育部”提出訴願,認為台大學術倫理委員會有諸多嚴重的行政程序瑕疵,希望“教育部”撤銷台大學術倫理委員會月前做出的處分。
台大8月9日召開記者會,認定林智堅抄襲余正煌碩士論文且情節嚴重,撤銷林碩士學位,林智堅之後宣布退選。“教育部”6日證實,已於9月5日收到林智堅的訴願書,後續依訴願法、“行政院”及各級行政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規定辦理審議事項。
台媒報導,今天林智堅委任律師黃帝穎表示,林智堅已於法定期間內提出訴願,包括當事人依法提出具公證法法律效力的公證書,竟被台大學倫會擅自排除其證據能力,明顯違法濫權。
黃帝穎稱,台大行政處分未附理由、未盡客觀調查義務等,也違反行政程序法的明文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