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院”進行朝野協商,達成共識決定在23日開議。(照片:擷取自“立法院”網站) |
二、9月23日(星期五)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各部會首長列席進行施政報告並備質詢,報告後隨即進行政黨質詢,當日質詢人數由民進黨黨團推派4人、國民黨黨團推派2人、台灣民眾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各推派1人進行,質詢順序依國民黨黨團、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之順序輪流交叉方式進行,有關質詢期間之順序及人數,均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
三、9月30日(星期五)院會下午進行“警械使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之討論。
四、10月4日(星期二)及10月7日(星期五)邀請“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明年度總預算案”及前瞻基礎建設計劃第4期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10月4日(星期二)上開預算案一併報告後,隨即針對總預算案進行質詢,10月7日(星期五)針對前瞻基礎建設計劃第4期特別預算案”進行質詢。各日質詢人數為20人,分別由民進黨黨團推派8人、國民黨黨團推派8人、台灣民眾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各推派2人進行,未參加黨團委員得優先發言,質詢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上述名單請於10月3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送至議事處彙整;上述議案詢答完畢後即交審查,各黨團同意不提出復議。
五、請財政委員會於9月29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將總預算案審查日程及分配表送交議事處,俾提9月30日(星期五)院會報告。
六、各黨團同意於9月20日(星期二)下午2時進行協商有關數位發展部歸屬於何常設委員會主審,並邀請該部部長唐鳳列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