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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錫堃致詞。(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他聲稱,戰後由全球49個國家共同簽訂並於1952年4月28日生效的《舊金山和約》(Treaty of Peace with Japan),才是正式處理台灣地位的國際法律架構。根據《舊金山和約》第2條,“日本放棄台灣、澎湖、南沙群島與西沙群島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內容並沒有提及台灣的主權歸屬,自然不能宣稱台灣的主權隸屬於中國。其後,台灣經過“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選、三度政黨輪替,依據國民主權及聯合國憲章人民自決原理,早已成為“主權獨立的國家”。因此,根據國際法,台灣、澎湖不屬於中國;台灣從未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統治過;台灣絕非中國的一部分,台灣與中國互不隸屬是鐵錚錚的事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