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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長”游錫堃今天主持朝野協商。(取自“立法院”網站) |
中評社台北5月25日電(記者 黃筱筠)“立法院長”游錫堃下午主持朝野協商,針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納入犯黑金槍毒等罪,終身不得參選條款的修正草案進行協商。民進黨主席賴清德昨再度宣示,要求在“立法院”本會期最後一周,全力支持“行政院”提出包含公職人員選罷法在內的各項法案。朝野黨團下午進行協商時,民進黨完全不表態,總召柯建銘說,各黨團回去舉行黨團大會,等到表決時再拿出條文,到時候各自負責。最後,“立法院長”游錫堃也宣布相關條文保留,待院會討論、表決。
由於相關第26條修法,是對於參選的消極資格限定,其中規定以《洗錢防制法》判刑定讞者,終身不得參選。因陳水扁北上替兒子陳致中請願,再度引起討論。之前委員會進行政黨協商時,就沒有共識,今天在院長主持的朝野協商還是沒有共識。
之前英系“立委”莊瑞雄曾經表態,修法應該要符合比例原則,不應該微罪就無法參選,但他在之前委員會協商時也說,他是個人意見,最後要黨團決定。莊今天雖然出席游錫堃主持的協商會議,但會中沒有再度提出意見。
協商大約40分鐘後,因為朝野代表沒有共識。游錫堃宣布會議休息5分鐘,接著協商畫面就“黑畫面”,等到休息結束後,游錫堃就宣布相關選罷法第26條修法保留。
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表示,這個法案審查與協商都是她主持,她先陳述修法最後結論,保留第26條消極資格,第26條爭議就是即便原始“行政院”版本,大部分沒爭議是內亂外患、貪汙、賄選、“國家安全”法等。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表示,這個修法討論非常久,如果要把審查會結論推翻,必須要有很多的理由,現在狀況你捫心自問,你要推翻到一開始討論階段,會被高度認為“違憲”,參政權是民主核心,可能年輕時候犯錯,但是“行政院”版本滲透的意識型態,“不是我認識的台灣”,台灣是包容、多元,又是亞洲第一個同婚法案通過,現在又通過同婚領養,這個修法是要開倒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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