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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長高虹安召開記者會。(照片:高虹安臉書) |
中評社台北8月14日電/台灣民眾黨新竹市長高虹安去年遭檢舉涉嫌詐領“立委”助理費新台幣46萬元,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若一審遭判有罪,就會被停職、失去市長職務。高虹安今天親上火線回應,並質疑起訴時間點太巧,因兩周前才移送前新竹市長林智堅的棒球場案。她強調,會努力面對未來攻防,為自己跟助理討公道。
高虹安強調,貪污是重罪,但檢察官卻用這麼草率的方式起訴,這是非常誇張的事,感覺整件事的政治考量太多了,好像前面弄太大了,後面沒辦法下車,不得不去作起訴收尾,她未來會努力為自己討公道,一方面也會顧好市政,一旦拿到起訴書之後,會與律師研究內容,屆時會另再作詳細說明。
新竹市長高虹安2022年遭檢舉詐領“立委”助理費,台北地檢署經過長時間搜索、約談後,於14日上午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正式起訴,並批她公私不分、貪圖小利,且犯後態度不佳。根據今年6月“立法院”通過的《選舉罷免法》修正案及《地方制度法,高若是在一審遭判有罪,就會被停職。
檢方認為,高虹安不用問政相關業務經費,反壓榨憚於其權勢之下屬助理配合共同虛報、浮報酬金、加班費,向立法院詐取該院編列之“人事費”,流用於委員辦公室及個人私用等支出,足認被告高安公私不分,貪圖小利,為支應其他開銷操控助理薪資而詐得公費助理費用,且犯後態度不佳,卸責予助理,請妥予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以示警惕。
台媒報導,高虹安今天中午舉行記者會,並提到檢察官一開始就認定要起訴她,無論在偵查過程中吃的便當種類或許多連本人都不知道的事,都可以從名嘴、網路帶風向。對於被起訴,高虹安強調“一點都不意外”。高虹安說,此次的案子很多內容選擇性被揭露,更讓司法偵查不公開的事成為台灣司法案件中最典型的笑話。
高虹安怒轟檢察官對於她有利的證據都不予採信,基本上是完全不理會,諸如助理費的部分,她要強調,助理都有實際工作,並非人頭,他們都有加班也有工作,連檢察官都說,她的助理有說都有加班也有工作,那這樣何有詐領之事,後來就算助理願意捐出來作為辦公室分享使用,前面捐的動作何來有錯,她嚴重懷疑助理應是被檢方或媒體嚇到,好像要關40年,她無法理解,這要等收到起訴書才能瞭解。
高虹安說,她在4月28日第2次被傳,當天有準備很多資料,很想好好回答檢方的問題,檢方也說還有很多事情還沒問完,如果說還有很多問題沒問完,她也去函表示希望再向檢察官說明,但整個過程中,她到底犯了什麼錯?檢察官都沒說明,結果4個月後中間都沒開庭就直接起訴,這個時間點真的很奇怪。
高虹安表示,市府在兩周前已完成新竹棒球場的調查,移送前市長林智堅與前工務處長吳堂安至“監察院”,但當時她認為是選舉期間選擇不公開也不發新聞稿,結果換得了什麼?不知這個時間點是為什麼?包括檢察長與檢察官的調動,她都不能理解。
高虹安直言,今天看到起訴新聞稿內容,才知有這麼多不實、荒誕的內容,實是在顛覆過去看到貪污所有的案例,起訴的邏輯真的很奇怪。
另外,高虹安強調,助理代墊就是代墊,她之後明明都有歸還,洗頭150元是“立法院”公定價,自己都不知道價錢,有需要大費周章只為她洗6次頭而控告起訴嗎?實在不符合人性。
至於說這個制度是高虹安原創,高虹安直呼誇張,並強調她當“立委”前都不知“立委”制度怎樣運作,她怎麼可能從1個科技業轉行當“立委”會知道要設計這樣的制度。她強調,這個制度就是延用前民進黨“立委”的制度,自己從沒要求,如果這個42萬20元要進自己的口袋,根本不需要這樣。
高虹安說報滿助理費部分,其實“立法院”的執行率高達97%、98%,並不是衹有高虹安這樣做,每個“立委”辦公室都是報滿使用,施展詐術絕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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