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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秉樞施暴高嘉瑜案定讞 再關14天就出獄
http://www.CRNTT.com   2023-09-27 11:06:17


林秉樞。(照:中時新聞網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9月27日電/民進黨“立委”高嘉瑜2021年底遭到男友林秉樞施暴,造成其臉部、脖子、四肢多處瘀青,甚至被林以私密照要脅。事後高嘉瑜提出告訴,新北地檢署依妨害祕密等8罪起訴,一、二審皆判決林秉樞2年10月徒刑,其中傷害罪8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其餘12罪加總判處3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新台幣102萬元,由於高嘉瑜和檢方未上訴,全案確定。

  此外,林秉樞還傳出在疫情期間“喬”特權疫苗一事,台“衛福部”進行內部調查後,發現外洩管道疑自北市聯合醫院系統介面,聯醫也展開行政調查,查出內湖門診部主任侯君穎曾查詢過林秉樞施打紀錄,台北地檢署認定侯女疑教唆醫師陳菁徽將林的施打紀錄,外流給朱男,2022年底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侯、陳、朱3人。侯君穎是前衛生署長侯勝茂、前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院長劉秀雯的女兒。陳菁徽則是前國民黨“立委”黃昭順的女兒。

  林秉樞曾遭羈押的226天,可能只須再服刑14天,並繳交78萬元罰金就執行完畢。不過未來實際執行天數,以及部分罪名是否准予易科罰金,仍以檢方公布為準。新北地檢署原本已分案,但考量林和林父的住居處在台中,因此囑託台中地檢署執行其入獄事宜,中檢已於25日分案,近期將傳喚林到案。

  綜合台媒報導,法界指出,林秉樞的刑責除傷害罪部份必須坐牢外,另被判刑2年2月徒刑,是否得易科罰金了事,仍有變數,仍無法排除有執行入獄可能。

  法界表示,准許或不准許林秉樞易科罰金,屬檢察官執行的權限,若檢方認定易科罰金,恐有“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社會秩序”者,得不准許易科罰金,若是這種情形,將會執行入獄,例如檢方對於情節嚴重的酒駕累犯,認為“難收矯正之效”,已發生數件不准許易科罰金而執行入獄的案例。

  高嘉瑜指控林秉樞2021年11月在新北市某飯店內拘禁她人身自由及施暴,恐嚇散布不雅照片,並逼迫她寫下自白書;參加林母告別式時,林因不滿她未邀請“副總統”賴清德到場,當場發飆扯掉她帽子與口罩,狂吼逼她當眾下跪。

  檢警2021年12月1日搜索約談林秉樞,林遭檢方聲押獲准;檢方2022年1月依偽造文書、妨害祕密、私行拘禁、強制、妨害名譽、妨害電腦使用、傷害、恐嚇等8罪起訴林,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庭訊時,林否認犯行,並稱高在拍攝時都有看鏡頭、自白書也是對方自願,但檢方不採信,遭羈押226天,直到2022年7月15日獲一審裁准80萬元交保。檢方依傷害、恐嚇、妨害秘密、私行拘禁、強制、妨害名譽、妨害電腦使用、偽造文書等8項罪名起訴林。高嘉瑜曾表示,希望法院能用最重的刑度審理此案。

  新北地院認定林共犯7項罪名、共13罪,罪名分別為傷害、恐嚇、妨害秘密、誹謗、偽造文書、變更他人電磁紀錄、強制”等罪,其中傷害罪判刑8月,不得易科罰金,其他6罪均為6月以下徒刑,合計2年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78萬元。上訴後,高院7月13日判決駁回,可上訴三審。不過,林並未上訴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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