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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致台灣民眾黨八位“立委”當選人先進的公開信。(照片:游錫堃臉書) |
1、承諾修法“建立“國會”聽證調查”。
2、承諾第一會期修法強化“人事同意權審查”。
3、承諾第一會期修法強化“立委”利益迴避規範”。
4、朝向建立常設委員會單一召委制度。
我謹以個人身分敬表贊同,若能獲各位先進支持順利連任“立法院院長”,將依《“立法院”組織法》第3條第2項“立法院院長”應本公平中立原則,維持“立法院”秩序,處理議事。”之規定,積極召開相關會議協商,合議促成“國會”改革”目標之達成。
至於“承諾定期公布‘相關經費使用’,貫徹公開透明原則”乙項,現行除已依據“行政院”主計處中央公務機關會計月報規定,每月在網站上公告預算執行報表、會計報表、參考表等3項報表外,亦接受“立法院”經費稽核委員會”對本院經臨各費之收支按月稽考。另外,屬於院長部分,本人亦樂意依法公布;其他若還有未盡事宜之處,未來也可以召開相關黨團會議協商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