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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鍾佳濱。(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他表示,什麼是外籍配偶,是外國人到台灣居留,但不見得取得台灣的國籍,因為婚姻要取得國籍,必須要經過3年,每年至少183天,且要放棄原國籍,以及財力證明,才能以歸化方式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但還不能定居台灣,必須要依照停留時間1年、2年或是5年,才能取得定居戶籍,才能取得身分證,說外配3加1年可以取得身分證,這是錯誤,請先分清楚國籍與戶籍的不同。
鍾佳濱表示,多數外籍配偶要取得身分證至少3年,接下來要取得戶籍要1年、2年或是5年等時間有不同,一般外籍配偶要取得身分證時間比陸配要久。中國大陸籍配偶要根據依親居留與長期居留6年可以取得,希望大家讀熟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入出境法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