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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白“立委”優勢表決,再度通過邀請賴清德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決議案,但府方認為不宜。(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7月16日電(記者 黃筱筠)“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16日表示,關於“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憲法”法庭已經在7月10日召開過準備程序,目前“釋憲”案及暫時處分案皆正由“憲法”法庭審理當中。她呼籲,為了尊重“憲法”嚴肅性,在“憲法”法庭裁判前,任何“憲政”機關均不宜採取行動。
郭雅慧強調,賴清德不只一次表達,願在合法、合憲前提下,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然而,此次“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相關法案,審議程序引發社會高度疑慮,雖然“憲法”法庭裁判的結果未知,但既有“違憲”疑慮,自應等候“憲法”法庭裁判結果。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日前分別提案,建請“立法院”會作成決議,在新任“行政院長”施政方針報告前,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邀請賴清德至“立法院”就“國家”大政方針進行“國情報告”。由於朝野黨團對於國民黨團、民眾黨團的提案,在經過協商冷凍期1個月後,仍無法達成共識,因此16日進行表決。
今天“立法院”會在藍白人數優勢下,朝野“立委”經表決,先後通過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所提修正動議,決議“立法院”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邀請賴清德至“立法院”就大政方針進行“國情報告”,並依法回應“立委”的問題,其發言時間、人數、順序、政黨比例等事項,由黨團協商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