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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接受媒體採訪。(中評社 黃筱筠攝) |
黃國昌痛批,“監察院”除了扮演政治追殺以外,根本就是“廢物院”。希望“監察院長”陳菊以及護航陳宗彥11位“監委”不要再躲起來,面對社會講清楚。要不要進行第二次彈劾,都需要對外交代清楚。
“監委”王美玉、林國明、蘇麗瓊今年3月19日曾發出新聞稿指出,陳宗彥於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及民政局長期間,據台南地檢署偵辦酒店業者妨害風化案件之監聽譯文、Line畫面截圖等卷證資料,顯示陳宗彥(代稱陳董、同學、老闆的朋友)疑似於2012年12月27日、2013年4月30日、8月9日、10月31日、11月1日、11月9日、11月21日、12月15日共計8次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另Line畫面截圖中陳宗彥所詢之“小芸”,亦在酒店會計記載之筆記本出現3次,顯示“小芸”當時確在酒店工作。陳宗彥於本院詢問時坦承截圖Line圖貼是他本人,但否認他是“陳董”,經查監聽譯文及Wechat聊天室(3人)2013年12月12日翻拍畫面,“陳董”係任職於市政府且協助“縮短流程時間”者,所指顯係當時擔任台南市政府民政局長之陳宗彥,故他辯稱“陳董不是我”,尚難採信。惟陳宗彥主張監聽譯文內容是酒店業者間的,跟他沒關係,本院為取得與陳宗彥相關之直接證據,函請台南地檢署提供陳宗彥本人案件之監聽譯文,該署函復因已重啟偵查而無法提供。因此將調查所得移請台南地檢署併案調查,以釐清案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