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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翁曉玲。(中評社 俞敦平攝) |
中評社台北12月3日電(記者 俞敦平)中國國民黨籍“立委”翁曉玲今日於“立法院”會質詢“考試委員”被提名人王秀紅,批評“考試院”院會規則修正,允許三級“部會”首長取代“考試委員”參與決策,是在架空“考試委員”,政府藉此策略性削弱監督機制,形同“球員兼裁判”的模式。她痛批民進黨政府藉此規避提名案的同意審查,是一種“策略性玩弄”法制的手段。對此,王秀紅回應修正屬於過渡時期的權宜之計,強調仍會以合議制為主推動決策,但未明確表態是否支持修法以恢復“考試委員”核心地位。
“立法院”今天進行全院委員會,審查“考試委員”被提名人王秀虹、呂秋慧、柯麗鈴等。翁曉玲質詢時首先批評,“考試院”院會規則的修正,允許三級“部會”首長取代“考試委員”參與決策,嚴重違反“憲法”精神與“考試院”組織法規定,架空了“考試委員”的核心地位。
翁曉玲接著指出,按照修正後的規則,考選部部長、“銓敘部部長”及保訓會主委得以出席“考試院”院會,甚至擁有投票權。她認為,這導致“考試委員”的存在顯得不再重要,且相關“部會”首長可藉此自行提出議案並表決通過,形同“球員兼裁判”的模式。她質疑,若“考試院”在四個月未設“考試委員”期間仍能運作,則聘請委員是否合理,是否有浪費公帑之嫌。
翁曉玲進一步說,“考試院”這樣的運作方式,可能與其他政府機構如“監察院”形成對比。她提到,“監察院”的會議規則明確限定由“監察委員”構成,“審計部部長”僅能列席,無決策權。她認為“考試院”應回歸此模式,確保“考試委員”在制度上的核心地位。
面對質疑,王秀紅回應,目前的安排是基於過渡時期的權宜措施,目的是保障“國家”考試與公務人員權益的正常進行。她強調,過去“考試院”多以合意制進行決策,極少依賴投票。對於是否支持修法以限制“部會”首長權限,她未直接表態,但表示未來會就此議題進一步討論。
翁曉玲對此不滿,認為王秀紅作為前任“考試委員”,未對規則修正提出足夠反對意見,責任難辭其咎。她表示,民進黨政府藉此規避提名案的同意審查,是一種“策略性玩弄”法制的手段。
翁曉玲最後呼籲,應儘速修訂“考試院”相關法規,明確“考試委員”的角色,避免再度發生類似的爭議事件,並強調這關乎憲政體制的正當性與“國家”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