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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思瑤(中)提及,公投等後續方式目前沒有討論。(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台北1月3日電(記者 黃筱筠)“立法院”會日前三讀通過修正《憲法訴訟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3大案,“行政院”認為窒礙難行,2日正式提出覆議。而綠營也計劃,若“立院”未通過覆議案,將立即聲請“釋憲”與暫時處分,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民則提出“公投解散‘國會′”,並稱:“全面改選最快。”對此,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下午受訪表示,訴諸公投案是較後面的事情,暫時沒有在我們眼前討論。
柯建銘建議,今年就可以舉行公投,甚至現在就能發起,因為解散“國會”必須要“立法院”提倒閣後,才能提出,但掌握“國會”的國民黨、民眾黨根本不可能發起,因此,既然公投可以“修憲”,也能解散“國會”,“復決這三個法案幹什麼?直接全面改選是最快的,這是重大政策”。
吳思瑤則說,有關覆議與公投,要分兩個層次來回答。行政部門認為窒礙難行就可以提起覆議,從過去到現在應該有14次,每一個覆議都是希望讓窒礙難行的法案,再一次討論重新定奪。沒有如國民黨說的過水,“行政院”對“憲訴法”造成權利人民受損,應當提起覆議。覆議不是過水,是請所有朝野“立委”好好來審思可能“違憲”之處。
她也說,至於公投,民進黨包含她個人都說了,我們眼前救濟方法都是“憲法”授權的。如果覆議沒辦法成功,後續提起“釋憲”、暫時處分申請、“釋憲”本文等也會是我們努力作業,現在也在積極準備當中,這個階段窮盡一切努力方法。至於後續其他公投之類,暫時都沒有在我們眼前討論。每一種救濟方式都是關心民主的所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