唆使以擴能:極少數反對派代表人物在立法會內的暴力政治表演,與香港這個長期奉行“和氣生財”的商業社會的基本生存理念有強烈衝突,不僅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批評,來自反對派陣營的批評之聲也時常出現,甚至一些反對派議員在極少數反對派議員的極端行為發生之後,會主動態度表明劃清界限。極少數反對派代表人物逐漸發現他們推動的暴力政治所面臨的社會壓力不僅很多,而且強大,為避免“千夫所指”的局面出現,香港反對派的少數極端成員似乎想另辟蹊徑,其一就是唆使部分熱情有餘、理性不足的年輕人參與到“暴力政治”的活動之中,一則可以壯大聲威,二則可借“法不責眾”以期減低作為“眾矢之的”的負面效應,三則可以在適當的時候出面“控制”以便在瞬間比較之下給社會塑造一個“理性政治暴力者”的印象。
無序轉失控:但是,香港反對派政黨本身的規模都很小,少數反對派極端人物雖然有鼓動的能力,但由於人手不足,明顯缺乏組織協調能力,特別是缺乏對大型活動的掌控應急能力。上次極少數反對派頭面人物組織力量衝擊中聯辦,最後試圖“展示理性”時卻又被一些示威人士喝倒彩,就證明了這些政客有煽動的能量,無控制的能力。就是說,當為著各種不同利益的示威群體湊著一個有關或無關的話題聚集到一起的時候,表達的方式和程度,已經不是幾個政客所能隨意控制的。而對於這些鼓動衝突的政客來說,目的就是祗管將示威民眾推向高度緊張的對抗境地,至於如何收場似乎根本不在他們考慮的範圍。當為著各種利益匯集在一起的示威團體要在紛雜的隨機組合中凸現自己特色的時候,“各出奇謀”就成為必然,非理性的舉動也就在所難免。像前述示威者將無辜的兒童推入險境,很難說清是一時“義舉”,還是早有“奇謀”。
我們認為:暴力政治的“潘多拉”盒子已經被少數反對派極端人物打開,港人如果不及時思考應對方略,缺乏應對的手段,祗是被動地應付極端政客已經不可能罷手的持續挑戰,香港社會將波瀾難平。香港這個原本政治穩定、社會祥和的商業都會,可能從此要不斷面對各種難以預料的動蕩,“東方之珠”長此以往,必將失去原有的光華。
民眾或某些群體有不同聲音,當然擁有自由表達的權利。但是表達的方式與目的,卻不能以損害其他群體的利益為代價。所謂民主,當然是以身處這個社會的絕對多數人的利益為依歸;雖然不應以大眾欺淩小眾,但更不能讓小眾的利益淩駕大眾之上,否則就與民主的宗旨背道而馳。
所以,香港政府、立法會應該儘快研議相關法規,對“暴力政治”的程度給予必要的限制。無論政客還是普通示威者,都應該受到相關法規的約束;任何人如果觸犯相關法規,就應該為其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香港社會遲遲不能就此問題有一個比較明確的規範,有些理性不足的群體或個人必將會“食髓知味”,為了提高本群體或個人的知名度,為了迅速地“出人頭地”甚至“一戰成名”,必然會將暴力政治推向更加狂躁的境地。到那個時候,示威者將無辜兒童做盾牌衝擊警察的瘋狂行為,在示威者眼裡,可能真的已經是“小兒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