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平時不關心政治的港人來說,也許會被激進反對派的巧舌如簧給繞進去,覺得所謂“真普選”的口號是有道理的,覺得甄選候選人“是沒有必要”的,簡單地“一人一票”就可以了。
但是,如果從公司管理的角度觀察與分析,港人就很容易發現激進反對派的致命問題:香港有那麼多的公司,每一個公司都有不同的管控方式,但是一個必不可少的管控,就是防止“內鬼”。內鬼的層級越高,對公司的危害就越大。任何一個香港大公司的當家人,都不會允許分公司的管理層是“身在曹營心在漢”的內鬼。
那麼,連一家人數和利益畢竟有限的公司,擁有者對選擇什麼樣的各級管理者都會慎之又慎,不會允許缺乏忠誠的人員承擔重要管理職責,如果把香港特區比做中國這個“總公司”的一個分公司,涉及700多萬港人的生存與發展、涉及萬億計的龐大利益,總公司對於分公司總經理的選擇,能不反復比對、慎重甄選嗎?從公司治理的角度,首先要求分公司的總經理必須高度忠誠於“總公司”,難道有什麼不對嗎?
在香港在國際化的城市,對某個公司的管治文化不滿意或者認為自己在這個公司沒有前途,你完全可以跳槽到其他公司。但是,恐怕沒有哪個人在一個公司一邊宣稱自己就是“反骨仔”,堅持要做“內鬼”,卻依舊認為自己有權力擔任總經理管理公司的。
但是這種咄咄怪事,就偏偏在香港的激進反對派身上發生了。
香港激進反對派打正了對抗中央乃至敵視中國的旗號,也就是表明不願忠誠於“總公司”;其中有些政客收取來歷不明的政治獻金卻不願申報或者不願向公眾清晰交代用途,卻振振有詞地批評全國人大有關2017年香港特首產生辦法屬於防止“內鬼”的“甄選”制度,依仗外國反華政治勢力的支持,還理直氣壯地要競爭特首也可以說“分公司總經理”的位置,不就等於公開宣稱“內鬼有權力擔任總經理“,意圖實現“內鬼當家”嗎?用粵語來說,就是:反骨仔做老細!老細,是老闆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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