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5月20日電(記者 李仲維)馬政府最新規定,在台已獲居留權的大陸配偶,若妨害風化或當第三者,將遣返回大陸。對此,台灣“陸委會”發言人劉德勳表示,“陸委會”將持續觀察法令的執行狀況,也會把疑慮提出來讓移民署等單位瞭解,將來在執行時,在人權的基礎上處理兩岸婚姻。
台灣“內政部”為防大陸配偶假結婚真賣淫,日前統一解釋,有妨害風化、妨害婚姻、妨害家庭紀錄的大陸配偶,不准其來台依親或居留,已許可居留者,可撤銷或廢止,遣返回大陸。
劉德勳表示,“內政部”的本意是希望保障真正的兩岸婚姻,如果在兩岸婚姻過程當中有假結婚或有其它目的者,“內政部”希望在法規中予以有後續的處理,但法規裡用的都是“得”字,顯示有些狀況並不單純,“內政部”會從實際的個案來做判斷。
劉德勳表示,“陸委會”將持續觀察後續的執行狀況,也會把疑慮提出來讓移民署等單位瞭解,將來在執行時,在人權的基礎上處理兩岸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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