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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廉政署應有所為有所不為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7-20 15:55:33  


  中評社台北7月20日電/聯合晚報社論指出,馬英九今天親自宣布推動成立“廉政署”,這是為台灣澄清吏治、樹立里程碑的大好機會,但若要符合人民期望,廉政署必須有所為有所不為。

  如今民氣可用,廉政署當然大有可為,要抓出幾個貪官汙吏,應該不成問題。不過,從現實情況來反證:台灣現有“調查局”,但連“調查局長”都曾“淪陷”於政治力;現有檢察官及特偵組,但這次司法人員涉貪收押名單中,亦赫然可見檢察官在列;現有“監察院”,但揹著彈劾紀錄的公務員,有人至今高居政務官。換言之,肅貪向來都可以做,卻向來都沒有做徹底過。廉政署必須證明,有什麼特殊性,能比現今所有機制都更加“有所為”。此其一。

  第二點,說來矛盾卻是政治鐵律,有權力就有腐化;也所以,萬眾仰望廉政署“有所為”的時候,也正是廉政署必須戒慎恐懼,千萬守住“有所不為”界限的時候。廉政署設在“法務部”之下,則不能不先檢討,現在的檢察體系,曾經有過“上上級指揮辦案”的紀錄,至今也仍受“檢察官‘治國’”的罵名。檢察官張牙舞爪、超出程序正義界限之為害,連馬英九都親身經驗過。因此,廉政署如果比現有的檢察官體系擁有更強力的“虎爪”,就必須更有紀律,更受監督,更不能濫權。這是“有所不為”的底線。

  廉政署的有所不為,還要謹防“選擇性辦案”。老實說,貪污是抓不完的,廉政署對於辦案的緩急輕重考量,必須能昭公信,萬一有所偏頗,變成掌權者整肅的工具,於社會公平和公務員士氣都不是好事。廉政署要站穩公正的立場,過猶不及,同樣可能為害;萬一太過傾向極端,別忘了,歷史上對於“苛政”、“酷吏”的評價,也不比貪官汙吏要好多少,“自以為不要錢,何所不可為,剛愎自用,小則殺人大則誤國……”,這段警語應可為“廉政”標榜者所自我戒惕!

  這是一個艱難的時代,廉政署任重道遠。一方面要回應民眾的“望廉若渴”,必須大有所為;另方面正因為尚方寶劍在握,權力柄杖之前更要戰戰兢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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