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3月24日電/台灣女星大S與大陸富二代汪小菲在海南島盛大婚宴,成為兩岸媒體追逐焦點。除卻名人加乘效應,這則新聞如此吸引兩岸人們關注,乃在於它反映出兩岸婚姻的新潮流。
旺報社評指出,多年來,台灣人對兩岸通婚的普遍想像是:大陸女嫁台灣男,及大陸配偶生活貧困、台灣人物質富裕的對照。但隨著兩岸關係改善、大陸經濟起飛,上述兩種現象均已逐漸改變,不但台灣女嫁大陸男個案日漸增加,陸籍配偶的個人條件和社經地位,也有逐漸提高的趨勢。
統計數據顯示,目前陸嫁台與台嫁陸的比例約為7:3,在兩岸情勢變遷後,後者比重將明顯增加。趨勢非常明顯,台灣單身女性和大陸單身男性比例均呈成長趨勢。根據2010年統計,台灣15歲以上女性單身比例超過3成,大陸20至45歲適婚年齡男性比女性多出1800萬人,預計到2020年將攀升至3000萬,恐怕是世界光棍人數最多的區域。據人力銀行先前調查,台灣18-35歲世代超過5成願意到大陸發展,兩岸簽訂ECFA後,更高達7成願意前進大陸,無疑未來將有更多女性到大陸求學、發展或旅遊,更有機會結識大陸男性。由供需關係看,兩岸婚姻交流的增加是順理成章的。
馬政府執政後,兩岸關係持續改善,民間交流大幅增加,兩岸社會文化與家庭觀的巨大差距正逐漸磨合中,兩岸婚姻的外在阻礙應該也逐漸降低中。兩岸直航後,由上海飛台北只要1小時,比台北到高雄更快。台女嫁到大陸,回娘家的路不再遙遠,相信可以大幅降低兩岸通婚的外在障礙。大陸《國家先驅導報》曾經報導一位嫁給北京媒體人台灣女性的故事,娘家在台北淡水的她在採訪中說:“有時,我從台灣松山機場回淡水,比從上海坐飛機到松山機場花的時間還長”,兩岸交通便捷,已不會成為通婚的障礙。
但和兩岸婚姻發展潮流極不相稱的是,陸籍配偶在台灣受到的歧視和人權限制。台灣政府不但對陸籍配偶的身分權、工作權多所限制,更以擔心“假結婚真賣淫”為由,透過面試、訪查等手段,合理化對陸配的控制。
依據現行《兩岸關係條例》,陸配在取得身分證之前,只要涉及性交易或其他犯罪行為,都會立刻以“從事與許可(來台)目的不符”為理由剝奪陸配的居留權,遣返大陸。政府更以此為由,探問陸配婚後生活的隱私,不但有侵犯人權的疑慮,往往也影響到陸籍配偶與親友相處的關係,並強化社會對陸籍配偶來台多從事“性交易”的偏差刻板印象。
除了來台定居與取得合格身分的困難,陸籍配偶在台灣的生活,也受到許多法令限制。即使馬政府上任以來,已放寬許多對大陸配偶的法規限制,包括取得身分證居留時間下限由8年縮短為6年、放寬陸配就業的條件、取消原本繼承遺產200萬元上限、來台面談機制更為人性化,減少許多不合理的規定與限制,但對兩岸婚姻交流關係,仍未脫離負面管理框架,距離以“人權”“平等”為出發基點的理念甚遠。
根據台灣“內政部”的資料,2009年兩岸婚姻較前一年上揚4.3%,大陸配偶且占了外籍配偶人數的6成,但值得注意的是,台灣和陸籍配偶的離婚率也有增加的現象。對陸籍配偶有偏見的人們,直接認定陸籍配偶取得身分證後就放棄“婚姻”,從事性交易賺錢,這是明顯的惡意刻板印象。我們必須指出,社會對陸配歧視的心態及不公平待遇,恐怕才是大陸配偶離婚率走高的主要原因。
2010年4月本報曾採訪台灣“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會長鍾錦明,據他分析陸配離婚原因,有些因為長期受暴,拿到身分證才敢離婚,有些是因為面談拖延,造成長期分離、感情變淡才導致離婚,在在反映政府陸配歧視政策對兩岸婚姻造成的傷害,台灣自許人權立國,卻以刻板印象理由對一部分人制定歧視性法規,識者能不汗顏嗎?
大汪配的華麗婚禮,已成為人們茶餘飯後的熱門話題,在祝福這對光鮮亮麗新人的同時,不要忘了這場婚宴的背後,代表了兩岸婚姻潮流改變的意義,及許許多多受到社會不公平待遇陸配們的悲泣。我們認為,現在應該是由人權、平等理念對待陸籍配偶的時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