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3月29日電/台“立法副院長”洪秀柱不滿前海基會副董事長焦仁和持她的資料,寄名華達海運股票,控告焦仁和等人涉犯偽造文書等罪嫌。台北地檢署今天分案交由檢察官陳韻如偵辦。
中央社報道,洪秀柱日前接受媒體訪問表示,她太信任老同學焦仁和,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個人資料被焦仁和拿去寄名在華達海運公司股票名下。她除了控告焦仁和涉犯偽造文書罪,並控告她的華達海運股東秦杰妨害名譽。
秦杰日前召開記者會,出示蓋有洪秀柱印的華達股票,指洪秀柱迄今持有華達股票30萬股,但卻從未支付股款給華達。秦杰說,洪秀柱收受不法利益,與焦仁和等人聯手誘騙無辜的投資人入股華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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