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4月13日電/陳水扁侍衛長何雍堅,在擔任憲兵司令時期,以婚喪喜慶開支龐大為由,透過該部情報處上校處長王啟新,向下屬勒索獎金四十四次,不法所得一百九十一萬三千一百元;“最高法院”昨依貪污罪將他重判,再由最高軍事法院定執行刑,何將入監服刑約十一年。
中國時報報道,何雍堅在二零零七年六月一日到二零零九年五月卅一日間,擔任憲兵司令部中將司令,他利用身分、權勢,要求情報處處長王啟新須將獎勵簽案的團體、個人獎金,提繳一定金額供他花用。
王啟新利用簽辦獎金機會,向下屬要求浮報或扣減獎金,獎金請領後再由王轉交何雍堅花用,何、王不法勒索共約一百九十一萬元。另外,何在擔任憲兵少將指揮官期間,持有“國防部”配置的筆記型電腦一台,奉調“總統府”副侍衛長時,竟將電腦侵占攜回家中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