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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介石在共諜案上,直接加刑的批示檔案。(中評社 趙家麟攝) |
中評社台南2月23日電(記者 趙家麟)台灣走過統治者的威權甚至超越司法的年代,在蔣介石親手批示的檔案中,赫然可見“凡判處十二年以上徒刑者一律改處死刑”的批文。
由台北與台南兩地政府合辦的“公與義的堅持─二二八事件司法人員受難者南部巡迴特展”中,特別展出蔣介石親自批示刑期的政治檔案,讓民眾一窺白色恐怖時期的時代氛圍。
以1951年,保密局查辦的周清連等“共諜案”為例,該案共有12名被告,經保安司令部判決後呈經參謀總長時,以“事實未明確、量刑未當”發還復審。
復審後,4人判了死刑,另7人分別處以14、12、6年不等徒刑,最後再上呈蔣介石,蔣在簽呈上親批“凡判處十二年以上徒刑者一律改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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