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提案提出五項說明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蔡英文提出“維持現狀”獲國內外多數支持,為呼應民意、鞏固勝果,實有必要與時俱進,超越不合時宜的黨綱和決議文,提出更符合各界期待的基本宗旨。
二、1991年黨綱第一條“建立主權獨立自的台灣共和國”,當時台灣尚未民主化,兩岸尚未正常交流,已不符合台灣民主現狀和兩岸交流現狀。1999“台灣前途決議文”,僅管提到“中華民國國號”,但有關台灣與“中華民國憲法”的關係仍待釐清。2007年“正常國家決議文”時值兩岸處於決裂邊緣,部分過於激進的主張,目前也已脫離國內外現實。
三、蔡英文主張“維持現狀”,承諾“在“中華民國憲政體制下推動兩岸關係”,贏得多數台灣民眾、國際主流認同,前述三份本黨既有的黨綱和決議文,民進黨實無再予標舉的必要。
四、兩岸交流日益正常化,至今已簽訂23項協議,民進黨做為執政黨,實不必要繼續保留容易引起兩岸和國際誤解的三份黨綱和決議文,不但徒增本黨困擾,而且也常導致本黨自絕於兩岸議程之外,坐視國共兩黨壟斷兩岸主導權。本黨應務實面對兩岸未來,推動合理交流,保障台灣主權現狀和最大利益,爭取國際主流支持,追求兩岸和平穩定發展。
五、民進黨再次成為執政黨,本黨同志應更積極面向未來,超越既有三份黨綱和決議文,提出與時俱進的新黨綱,凸顯本黨強化處理兩岸事務的新時代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