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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轉“行政院農委會”公文函告台南市虱目魚養殖協會,與大陸投資、合作行為要依法規辦理。(中評社 趙家麟攝) |
王文宗說,他已將市府公函已影印發給協會300名會員,大家都很氣憤,對突然冒出這份公函感到莫名其妙,也質疑政府是不是在恐嚇、下馬威?和大陸做生意,現在要先報備核准嗎?
台南市政府農業局長許漢卿答覆中評社的訪問表示:
第一,這份公函是市府依據“行政院農委會”公文辨理轉發給該協會。主要是在提醒,如果要到中國大陸投資的話,要符合相關規定。與大陸投資合作不是不可以,但政府有相關規定,該提前提出的要依規定。
第二,基本上,學甲虱目魚契作,如果能在ECFA的架構下進行,都是可以的。況且,即使不是虱目魚,其他農產品要賣到大陸去,也並沒有管制。
第三,依他了解,先前在學甲曾有一個兩岸合作投資冷凍加工廠的計劃,但因為資金沒有到位,合作沒有成事,也沒有具體進展。“行政院農委會”應該是轉知市府請大家對於兩岸投資合作事宜要注意相關法規,但並沒有說不能契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