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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學甲契作漁民抗議蔡政府霸道,擅自限制民間向大陸爭取契作。(中評社 趙家麟攝) |
中評社台南8月10日電(記者 趙家麟)“千歲團”不去北京了,改去台北抗議!台南市虱目魚殖協會10日下午召開臨時理監事會,受迫於蔡政府發函警告,原本要在9月赴北京爭取明年契作的“千歲團”,決定取消行程,改赴台北向“農委會”抗議。
大陸對台虱目魚契作連續5年,在今年終止。以台南學甲為主的契作漁民,準備籌組15位70歲以上漁民的“千歲團”,9月赴北京爭取明年能恢復契作,不料,出門前卻接到市府轉發“農委會”的公函,要求任何合作行為,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為之。
“王八蛋”、“霸道”,以契作漁民為主的台南市虱目魚養殖協會下午召開臨時理監事會,各個頭綁抗議布條,痛批政府此舉是在搞戒嚴、搞帝制,漁民迫於可能遭政府片面認定有觸法之虞,會中決議“千歲團”取消北京行程,但要改變行程,組團到台北向“農委會”抗議。
台南市虱目魚養殖協會理事長王文宗表示,“千歲團”下個月就要出門,政府卻在這個節骨眼發出涉及大陸黨、政、軍對象的任何形式合作,“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為之”的公文,一張模稜兩可的公文,叫老百姓無所適從?
王文宗痛批政府一只公文,是準備要坑殺漁民嗎?漁民爭取大陸契作,主管機關是陸委會與“農委會”,但沒有事先溝通、協調,就要搬出法令強調要採許可制,萬一出門回來被控觸法該怎麼辦?單純的民間行為,搞得這麼複雜,民進黨政府是在搞戒嚴、搞帝制?簡直是在恐嚇漁民。
市府於日前函轉“農委會”公文給台南市相關漁業團體,摘述如下:“1.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技術合作及商業行為,應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5條規定及“經濟部”所訂“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及“在大陸地區從事商業行為許可辦法”等規定辦理。2.另依該條例第33條之1規定略以,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構)、‥‥為任何形式之合作行為;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為涉及政治性內容之合作行為,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為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