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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被蔡丁貴等人拉倒的孫文銅像,目前還留著“天下為公”的銅像基座。(中評社 趙家麟攝) |
中評社台南1月9日電(記者 趙家麟)支持“台獨”的退休台大教授、自由台灣黨主席蔡丁貴因拉倒孫文銅像,被判決有罪並將入獄,台南市政府卻表示已主動撤銷毀損公物民事賠償告訴,但蔡未接受。台南市議會國民黨團對此表示,將對市府撤告之舉,控告台南市長賴清德瀆職。
台南議會國民黨團發言人蔡育輝9日表示,蔡丁貴拉倒孫文銅像,毀損的是公共財,市府卻主動提民事撤告,賴清德市府團隊只問顏色卻不分是非,做了最壞的示範,此例一開,以後任何人只要破壞公物、毀損公眾財,完全都不用負民事責任,社會法律秩序將蕩然無存,國民黨團將告賴清德市長瀆職。
台南市府則解釋,受損的孫文銅像乃市府財產,因此依法對蔡提起毀損告訴並附帶民事賠償,如今,刑事部分法官已判處40天有期徒刑定讞,至於“附帶”請求的民事案件,就沒有一定要蔡丁貴等人賠償。再者,公園本來就有固定的管理維護經費,市府考量刑事案件已判決有罪,且處以適當之刑,站在管理公園的公部門立場而言,應該已盡管理、維護市府財物職責。
市府說,2016年5月18日已委請律師建議撤回民事起訴,但民事開庭審理時,蔡丁貴認為銅像來自民間社團、非市府公物,不同意撤回,因此,附帶民事賠償部分尚在法院審理中。
蔡育輝說,蔡丁貴毀損的孫文銅像是公眾財,台南市政府有責任為全體市民守護公有財產,台南市政府在輿論下,當時對公然毀損孫文銅像的蔡丁貴提出刑事附帶民事告訴,結果現在刑事判決出爐,卻冒出市府主動撤銷民事求償的做法。
他指出,為了修復被毀損的孫文銅像已花費台幣50幾萬,賴清德市府團隊理當求償,結果卻公器私用,只問藍綠不問是非,讓人遺憾,國民黨團不會縱容讓賴清德團隊開此惡例。
蔡丁貴係於2014年與獨派人士拉倒了位於台南湯德章紀念公園的孫文銅像,案經法院依毀損罪判拘役40天,與前案合併執行減為25天確定,蔡因拒絕易科罰金,將於11日入監服刑,民事求償部分的插曲,尚未落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