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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南縣長蘇煥智。(中評社 趙家麟攝) |
中評社台南12月16日電(記者 趙家麟)民進黨前台南縣長蘇煥智15日接受中評社訪問表示,公投法修正通過,排除“修憲”議題引發獨派不滿,但另一方面,以公投處理“修憲”議題,也有“國安”風險的爭論存在,目前看來是有所妥協的,大家還是願意承認目前的法理與政治現實問題。
公投法修訂通過後,包括提案、連署成案、同意門檻都大幅下修,但排除“修憲”、制憲、變更領土等議題。蘇煥智接受中評社訪問表示,把公投的主要門檻下修,算是民主再往前進一步,是值得肯定的。
蘇煥智表示,公投新法通過,爭議最大的是“修憲”層面的議題到底能不能用公投去推翻“憲法”呢?最近連綠媒都猛打這個議題,爭議仍在。
他說,公投與“憲法”之間在國際上也是個爭論議題,國際上很多人認為公投是自然法,但在現實上,“憲法”條文都規定在那裡,“憲法”的位階高於法律,定位上公投法還是法律層面,在目前台灣的法理體系裡,透過法律上的解釋,也很難去推翻。
蘇煥智指出,“憲法”的議題還是要透過“修憲程序”這樣的解釋,讓獨派不滿意,但問題就是看是否妥協;目前看來,林義雄對這件事是接受的,所以,顯然大家在法理上還是願意承認這個現實問題。
除了法理上的現實外,蘇煥智說,還有一個政治層面問題是,涉及到“修憲”層次的,若直接用公投,卻沒有經過目前“修憲”程序,可能會有台灣的“國安”風險問題,說起來這也確實是有一些爭論的。
至於有些在“憲法”規定之外、卻有主權意涵的議題,例如台灣加入聯合國、和平中立、國家正常化等等?蘇煥智認為,這些未來雖然都有可能成為公投議題,但“無所謂,不會有太大問題。”因為,這些基本上是意見、主張的表達,實質上還不會動到“憲法”層法,如果要動到“憲法”,就會有“憲法”與法律的競合、到底哪個優先性的問題出現。
蘇煥智表示,基本上有這個公投法對將來公共政策、法案,有直接民意可以行使,這是好事,應該要樂觀其成,而且,在某一個程度也可以防止“國會”對民意的不重視;公投是不得不的手段,透過公投程序通常是有一定民意的表現,也許“立法院”就會回應問題,算是民主再往前推一步,所以應該是值得肯定的。 |